男女主角分别是林醒林依依的女频言情小说《重生1958:从猎兔开始赶山生活林醒林依依全文+番茄》,由网络作家“赵亥”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如果林醒带着这只羊羔离开,估计还没等离开树林,就会被狼群给追上。可是,如果就这样放弃这只羊羔,林醒又舍不得!这可是四十多斤的肉,外带一件厚实的毛皮啊!就这样丢掉也太可惜了!思考片刻后,林醒狠狠咬牙!带!必须要把羊羔给带出去!好不容易有的猎物,不能放过!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再说了,林醒手里还有弓箭和猎枪,说不定狼群也怕他,不敢靠近呢?想到这里,林醒不再犹豫,立刻将死去的羊羔抗在肩上,然后飞快的朝着森林外跑去。扛着四十多斤的猎物,林醒的速度也变慢了很多。好在这几天都是晴天,积雪化了不少,没有之前那么深了,所以跑起来也并没有那么费力。“呜——!”森林里还有不断此起彼伏的狼嚎声。林醒懒得去管,卯足了力气就往森林外面跑。只要离开了森林,那就差...
《重生1958:从猎兔开始赶山生活林醒林依依全文+番茄》精彩片段
如果林醒带着这只羊羔离开,估计还没等离开树林,就会被狼群给追上。
可是,如果就这样放弃这只羊羔,林醒又舍不得!
这可是四十多斤的肉,外带一件厚实的毛皮啊!就这样丢掉也太可惜了!
思考片刻后,林醒狠狠咬牙!
带!必须要把羊羔给带出去!
好不容易有的猎物,不能放过!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再说了,林醒手里还有弓箭和猎枪,说不定狼群也怕他,不敢靠近呢?
想到这里,林醒不再犹豫,立刻将死去的羊羔抗在肩上,然后飞快的朝着森林外跑去。
扛着四十多斤的猎物,林醒的速度也变慢了很多。
好在这几天都是晴天,积雪化了不少,没有之前那么深了,所以跑起来也并没有那么费力。
“呜——!”
森林里还有不断此起彼伏的狼嚎声。
林醒懒得去管,卯足了力气就往森林外面跑。
只要离开了森林,那就差不多安全了。
狼群是很谨慎的,不会随意离开它们熟悉的环境,所以大概率应该是不会追出森林的。
但是,林醒深入森林有点深了,少说也要半个小时才能跑出去。
也不知道这半个小时内,狼群会不会追过来。
林醒蒙头往前跑,就在跑了十几分钟后。
“呜——!”
“呜——!”
“呜——!”
狼嚎声又再次响起来了,而且距离林醒很近!
狼群真的已经闻到了羊羔的味道,并且已经追上来了!
簌簌......
还没等林醒做出反应,只见前方的树后发出了积雪踩踏的声音。
林醒立刻停下脚步,警惕的盯着那棵大树。
只见那颗大树后面似乎有什么东西,下一秒,一只雪白的大狼就从树后面走了出来,堵在了林醒的前面。
林醒心里一沉,暗叫完蛋。
狼群都是一个整体,被其中一只狼发现了,那么其他的狼也很快就会赶过来!
一旦被狼群包围,必死无疑!
“靠了,不会这么倒霉吧。”林醒脑门有点冒汗了。
话音刚落,只见林醒四面八方都钻出来了许多狼。
这些狼花色各不同,白色的,灰色的,黑色的,而且没一只狼都很壮硕,像是德牧一样。
这些狼数量不少,最少有二十多只!
二十多只的狼群,已经不是小规模狼群了,而是中等规模,这种规模的狼群能够猎杀东北虎!
二十多只狼都眼神凶狠的盯着林醒。
哪怕林醒前世是兵王,可是在被这么多野兽给盯着的时候,也情不自禁的浑身发毛,背后都渗出了冷汗。
这下,情况是真的有点糟糕了!
狼群慢慢朝着林醒围拢了过来,它们配合非常默契,每个方向都有狼把守,根本不给林醒突破它们包围的机会!
“冷静,冷静,不能慌,越紧张就越是容易翻车。”林醒心里拼命的安慰自己。
他记得,狼群的进攻方式,是一起合围猎物,把猎物逼入包围圈里后,一拥而上,直接将猎物给撕碎!
如果狼群还要继续靠近,那么林醒就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了。
不过,狼群也不是没有弱点。
狼群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它们的头狼!
因为狼群数量庞大,所以整个狼群都必须要听从头狼的号令,否则就会乱套。
换句话来说,只要头狼死了,整个狼群就立刻会丧失行动能力!
所以,找到头狼,并且杀死头狼就可以了!
林醒立刻环顾四周的这些狼,寻找它们的头狼。
这里的每只狼长的都差不多,不过,要分辨头狼的最好方式,就是看哪只狼的体格最为壮硕,那一只就肯定是头狼了。
这样的狼并不难找,林醒看了一会儿后,果然就看到了其中的一只狼。
那只狼的体型格外的庞大,还是一只灰狼,体型要比其他狼都大了整整一圈左右。
毫无疑问,这就是狼群的头狼了!
如今情况紧急,林醒也来不及多想了,立刻举起了猎枪,对准了头狼,毫不犹豫的就扣动了扳机。
砰!
枪管迸发出了火舌,子弹准确无误的击中了那只头狼。
“嗷呜!”
头狼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叫,整个胸腔位置被打掉了一块肉,鲜血立刻喷涌而出!
不过这种猎枪装的都是砂石火药,近距离威力很大,但是离远了就没什么杀伤力了。
所以头狼仅仅只是被轰掉了一块肉,并没有毙命。
可是剧烈的疼痛也让头狼立即丧失了勇气,惨叫过后,立刻拔腿就跑!
其他的狼见头狼都跑了,果然和林醒预料的那样,瞬间就乱了分寸,都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在短暂的寂静片刻后,这些狼立刻追着头狼去了,放弃了围杀林醒这个猎物。
等所有狼都离开后,林醒瘫坐在地上,这才重重的吐了口气。
刚才真是千钧一发,如果不是他冷静下来选择直接对头狼下手,估摸着现在他已经变成了这群狼嘴里的食物了。
还好他前世有过应对狼群的经验,也还好他手里有猎枪,这两个因素,但凡少一个,今天他都得交代在这里。
“猎户果然不是人人都可以当的,在森林外围都能遇见狼群,我这个运气实在是没谁了。”林醒自嘲道。
休息了一会儿后,林醒也缓过来了。
此地不能久留,俗话说的好,狼若回头,不是报恩就是报仇,说明狼是一种很记仇的动物。
刚刚那一枪并没有打死头狼,等头狼缓过气后来,说不定会重新杀回来,所以现在必须要离开这里。
林醒立刻扛起了羊羔,继续往森林外跑去。
好在林醒的担心是多余的,直到他离开了森林后,那群狼都没有追过来。
看来那一枪虽然没有打死头狼,但是也重创了头狼,让它一时半会儿缓不过来了吧。
既然已经离开了森林,那就已经安全了,林醒也放缓了脚步,慢慢朝着村子方向走去。
半小时后,林醒回到了村子里。
现在正是中午,村子里的人都端着饭碗,蹲在家门口,一边吃饭一边唠嗑,很是热闹。
“总之你自己小心点,别进山太深了,就在外围走动,遇到危险了也能及时跑回来。”吴秀兰不放心的嘱咐。
“恩,我知道了。”林醒点点头。
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后,林醒就扛着猎枪,带着弓箭,背着箭簇,提着几根长矛出发了。
还真别说,就林醒这一身的装备,已经堪称豪华了,能远能近,还有保命手段,非常全能。
在林醒沿着村子的小路往森林里走的时候,不少村民都看到了林醒这身装备,笑着打招呼。
“这不是小林吗,好家伙,这一身装备,进山赶集去啊?”
“小林啊,你上哪儿弄来这么多家伙什啊?”
“听说你昨天打了一头梅花鹿,今天又能打到什么东西?”
“......”
对于村民们的招呼,林醒都一一微笑着回应,不过也没有跟他们继续唠下去。
很快,林醒就出了村子,来到了森林外围。
其实林醒也可以像昨天那样,沿着森林的边缘线移动,寻找离开森林的猎物。
但是这太考验运气了,昨天也就是林醒运气好,走了两个多小时就遇见了梅花鹿,这要是运气不好,估计一整天都碰不到猎物,毕竟动物一般不会离开森林。
所以,林醒今天不打算靠运气了,准备直接进入森林!
反正他有这么多装备在手,就算遇到了危险,也能及时撤退。
林醒二话没说,直接走进了森林里。
虽然说如今是冬季,树林都已经凋零了,可是大兴安岭的环境保护的非常好,周围都是高耸入云的树干,遮天蔽日的,给人一种压抑感。
而且这森林里大树的密度很高,层层叠障的树干遮挡了视线,基本上看不到太远处的东西。
这就会让人产生一种恐惧感,生怕绕过这棵树就刚好撞见一只猛兽,那就真是见鬼了。
好在林醒心理素质非常不错,并没有害怕,不过他依然还是小心翼翼的警惕着四周的环境,毕竟也怕阴沟里翻船嘛。
就这样,林醒在森林里慢慢前进,顺便观察周围有没有动物出没的痕迹。
但是走了一个多小时,林醒依然没有发现任何动物。
期间倒是发现了几只兔子,不过林醒并没有狩猎,因为兔子的肉太少,没有狩猎的必要。
兔子肉几乎没有任何脂肪,全都是瘦肉,经常吃兔子并不会让人健康,甚至还会因此被活活饿死。
以前有很多猎户,就是因为兔子好抓,所以就只抓兔子,结果被活活饿死了。
而且兔子体积太小,又太灵活了,想抓兔子只能靠陷阱,林醒有制作陷阱的功夫,还不如找找哪里有大型猎物来的实在。
就在林醒继续往前走的时候,他忽然注意到远处的雪地上有脚印。
积雪都是很平整的,上面出现了脚印,想不让注意到都难。
林醒立刻跑过去查看。
果然是脚印,而且脚印的形状还是蹄形,这就意味着留下这脚印的应该是食草动物,鹿,狍子,羊之类的。
这脚印的痕迹还很新,那就说明了这头猎物应该还在附近,应该没有走远。
林醒立刻顺着脚印的方向追了上去。
一路跟着脚印往前走,走了差不多有十几分钟后,林醒忽然听到了前方有什么动静。
他躲在树后,朝前面看去,果然就看到了一只羊羔正在雪地里寻找着食物。
这羊羔应该是亚成年,体型比较小,看样子应该是独自跑出来找草料的。
森林里能见到羊很罕见,羊这种动物一般都是生活在草原里的。
这羊羔应该是附近哪个村子里跑出来的,误入森林了吧。
不过,林醒可不会就此放过它,既然是跑出来的,那就算是野生的了,遇见了就是我的!
林醒立即搭起了弓箭,虽然这个距离下他可以用长矛,不过他想试试弓箭的威力如何。
将箭簇悄悄瞄准了羊羔后,林醒直接松开了弓弦。
嗖!
箭簇带着破空的声音,直接射中了羊羔,整根箭簇都穿透了羊羔的身体,从另一边射出来,扎进了雪地里。
这箭簇的威力巨大,竟然把这只羊羔给贯穿了!
“咩——!”
羊羔疼的惨叫一声,几乎是下意识的朝着远方跑去,眨眼间就没了踪影。
林醒根本不着急,刚刚那箭簇已经贯穿了这只羊羔的肺部,这羊羔能跑完全是本能行为,但是跑不了多远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林醒收起了弓箭,顺着血迹,慢慢悠悠的跟了上去。
果然,在跟了几分钟后,就看到了那头羊羔躺在了雪地里,身下已经被鲜血给染红,没了气息。
林醒打量了一番这只羊羔,目测估计应该有四十多斤重,身上的毛绒很厚实,皮毛刚好可以用来做棉被。
能猎到一只羊羔,运气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它厚实的皮毛正是林醒现在最需要的。
林醒蹲下身来,准备把羊羔扛回去。
“呜——!”
就在这时候,从森林深处传来了一声狼嚎声!
“呜——!”
“呜——!”
“呜——!”
还没等林醒反应过来,此起彼伏的狼嚎声就在四面八方响起来了。
林醒脸色立刻变了。
狼群!
这森林外围果然出现了狼群!
狼群生活在深山里,这个时候居然出现在了森林外围,那肯定是森林里食物不够吃了,所以才会来森林外围寻找食物。
根据刚刚的狼嚎声判断,林醒应该位于这狼群的正中心位置!
他被狼群给包围了!
当然了,或许这只是个巧合而已,狼群并没有发现她,只是他刚好处于狼群中心而已。
但是,如果林醒一旦被狼群给发现,哪怕他手里有猎枪都活不了!
狼群就是如此恐怖,区区人类在狼群面前实在是太脆弱了!
这个时候,必须要尽快离开!避免和狼群交锋!
那么,问题来了。
林醒要不要带着这只羊羔离开?
狼群的嗅觉很敏锐,能够闻到十几里之外的味道。
这羊羔流了这么多血,恐怕狼群已经闻到了,会顺着味道找过来!
公社的名额是有限的,毕竟也就只有那么多的粮食,要是人人都来公社里工作,那么粮食根本不够分。
所以说公社只允许每家每户进来一个人,而林醒家里,他的父亲林龙永已经在公社里工作了,所以林醒一家子没有多余的名额可以进入公社里了。
闻言,林醒笑了笑:“赵叔您误会了,我不是要来加入公社的,我是想求您点别的事。”
“哦?什么事?”赵仁义问。
林醒晃了晃手里那十斤鹿肉:“我这里有十斤鹿肉,想跟您换点工分,您看行不?”
赵仁义看着这十斤鹿肉,眼睛顿时都直了。
这年头肉可是很罕见的东西,除了那些猎户之外,几乎很少有人能吃上肉,基本上一年到头来也就只有过年的时候才有机会饱饱口福。
“早就听说你这两天进山打猎,还听说你抓了一头梅花鹿,没想到是真的。”赵仁义咽了口唾沫:“你小子有本事啊,这么大点年纪都能进山搞肉了。”
“您过奖了,我这也是运气好而已。”林醒笑了笑。
赵仁义好奇的问道:“用肉换工分也不是不行,不过我想问一下,你要工分干什么?”
林醒也没有瞒着,如实说道:“我家房子有点破了,我想找点人帮忙去加固一下我家里的房子,最近天气恶劣,暴风雪不知道什么时候要来,我怕我家房子撑不住被风雪给压塌了。”
“这样啊,我知道了。”赵仁义想了想后说道:“这样吧,十斤鹿肉,我给你五个工分,然后帮你安排一批人去你家加固房子,可以吧?”
“行!”林醒痛快的答应了。
五个工分不少了,大概是一个公社成员半个月劳动能赚来的工分,十斤鹿肉换这么多工分,还能得到一批人帮忙加固房子,算是很值得了。
赵仁义接过了鹿肉后,就去做安排去了。
一会然后,赵仁义带着五六个男性劳动力走了过来,对林醒说道:“你的那五个工分我已经帮你登记好了,这五六个人,就是我给你安排的加固房子的人,你看看怎么样?”
林醒打量着这五六个人。
说实话,这几个人都瘦骨嶙峋的,很难和力工联想到一起,不过这年头吃饱饭都不容易,长得壮那就更不可能了,所以这倒也很正常。
林醒点点头道:“没问题!”
赵仁义对那几个人说道:“那你们就去小林家里帮忙盖房子吧,每个人一个工分,这是公社的任务,你们别偷懒。”
“好的。”几人点点头。
林醒立刻带着那几个人离开了公社。
回到家里后,林醒就马上安排这几个工人开始加固房子了。
这几个工人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人,拿着木料就开始干活儿,一点含糊都没有,而且手法都很娴熟,应该是经常干这种事。
吴秀兰和林依依也听到了动静,从家里出来了。
吴秀兰好奇的问道:“这些工人你是从哪里请来的?”
“公社里弄来的。”林醒笑道:“我用十斤鹿肉跟赵叔换了五个工分,外加这些人来帮我们加固房子。”
“十斤鹿肉能换这么多东西呢?”吴秀兰惊讶道。
林醒点头道:“是啊,我也没想到鹿肉这么值钱,而且五个工分也能换粮食,以后家里要是没粮食了,您就去公社里拿工分去换,我平时也多打点猎物,多用肉去公社里兑换工分,以备不时之需。”
虽然说吃肉能吃饱,但是还是要主食,不然容易营养不良。
母亲吴秀兰并没有办法弄到主食,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公分去公社里进行兑换了。
所以,以后林醒不仅仅要打猎,还要多弄点工分,这以后要是没猎物可以打了,还能靠工分在公社里换吃的,算是一个应急渠道。
“行,我知道了。”吴秀兰有些惭愧道:“过几天娘去公社里问问,看看能不能在公社里找份工作,我们已经跟你父亲分家了,严格来说应该算是两家人,咱们家里应该能多拿个名额。”
“娘啊,您就不用去了,何必为难赵叔呢,赵叔也很难办,再说了,咱们家里现在有我呢,也不缺您这份工作,您就安安心心打理好家就行了。”林醒笑道。
吴秀兰张张嘴,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满是愧疚,明明自己身为母亲,却什么也做不了,让她有种对不起儿子的感觉。
那几个工人的手脚非常麻利,到了傍晚时分,整个木屋就已经被重新给加固好了。
被加固的木屋虽然谈不上豪华,不过屋子里那些漏风的地方全都被堵住了,而且房梁和墙面都做了固定处理,这下子这屋子算是坚固了不少,而且也不漏风了,晚上睡起觉来也不会被冻着了。
为了感谢这几个工人,林醒还给他们一人拿了一斤肉。
虽然说这几个工人每个人都有一个工分的公社报酬,不过那是公社给他们的任务,林醒给他们肉,这是私人给他们的酬劳,不一样,人情世故这块要做到位,要不然以后怎么找他们帮忙?
这几个工人拿到了肉后,一个个的都开心的合不拢嘴,拍着林醒的肩膀称兄道弟的,感情好得不得了。
送走了工人们后,林醒几人仔细的打量着这间木屋,越看就越是满意。
“娘,哥,屋子修好了,咱们以后是不是都不用挨冻了?”林依依眨着眼睛问道。
林醒捏了捏她可爱的脸蛋,笑着说道:“是啊,晚上睡觉不会冷了,等娘把羊绒棉被做好了,咱们晚上睡觉就更加暖和了。”
“太好了,总算能睡个好觉了。”林依依顿时开心的手舞足蹈。
林醒摸了摸肚子,对吴秀兰说道:“娘,忙活了一下午了,肚子有点饿了,饭好了没?”
“好了,等着,我去给你们端过来。”吴秀兰笑了笑,转身就走进了厨房里。
一会儿后她端着饭菜出来了。
羊杂汤和玉米面饼,已经是很豪华的配置了。
三人坐在桌边,有说有笑的开始吃起了晚饭。
如果林醒要狩猎大型猎物的话,那就只能进入大山深处。
不过大山深处有很多食肉猛兽,林醒可不敢贸然进入。
当然了,林醒还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沿着大兴安岭的森林外围走,说不定有机会遇见鹿和袍子之类的动物。
森林外围是人活动的区域,村民平时都会种庄稼,在大山深处没有食物,那些食草动物就会离开森林,来人类的居住地找吃的。
林醒抗着他的猎枪和长矛,沿着森林外围,一路朝着北方慢慢走去。
这地方是平原,视野非常辽阔,一眼就能看到几里之外的事物,很方便寻找猎物。
但是,想在森林外围遇见猎物毕竟也需要靠运气,不是说遇见就能随随便便遇见的。
林醒沿着森林线,一直往前走,走了足足有一个多小时,依旧还是什么都没看到。
“难道是时间太早了,那些动物们还在洞穴里休息吗?”林醒嘀咕道:“不应该啊,动物应该没有睡懒觉的习惯吧?”
这里距离村子已经很远了,周围荒无人烟,非常的偏僻。
不过林醒也没打算放弃,毕竟来都来了,他可不想空手而归,只好继续往前走。
这次又走了四十多分钟后,林醒都感觉两条腿快要被冻僵了。
再这样走下去,恐怕到时候都没体力回去了,林醒有点想要打道回府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林醒忽然看到森林里有什么动静!
他扭头朝着森林里看去,只见一头雄壮的梅花鹿钻出了森林,朝着外面走来!
猎物总算是出现了!
林醒立刻来了精神,赶紧找个了积雪堆躲着,暗中观察那头梅花鹿。
那梅花鹿头上有角,是雄性,而且体格非常壮硕!身上肉很多!
这个年代,梅花鹿还不是保护动物,所以倒也不用担心抓了会坐牢之类的。
梅花鹿从森林里出来后,就慢悠悠的在森林外围逛了起来,一边逛,一边时不时低头去闻地上的积雪,看样子,应该是在寻找食物。
冬季所有的草都已经凋零了,不过梅花鹿可以吃草根,但是草根埋在积雪下面,梅花鹿需要用嗅觉去找到草根的位置,然后把草根给刨出来。
林醒趴在雪地里,四肢并用,慢慢朝着梅花鹿摸过去。
林醒穿得很单薄,身体完全陷入了积雪里,那感觉就像是被冰块给包围了一样。
不过林醒也只能强忍着寒意,一点一点朝着梅花鹿挪过去。
就在距离梅花鹿二十米左右时,正在刨积雪的梅花鹿似乎听到了什么,抬头看向了林醒这边的方向。
林醒心中一惊,难道被发现了?
动物的听觉都异常敏锐,尤其今天还是太阳天,没什么噪音,林醒在积雪里爬行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的确很容易被听见。
林醒有点着急了,要是这梅花鹿跑了,他可没有体力继续寻找第二只猎物了。
好在这梅花鹿并没有发现林醒,只是朝这边看了一会儿后,又继续低头刨草根了。
林醒松了口气,又继续朝着梅花鹿爬过去,不过这次他动作更轻了,尽可能地把声音压到了更低。
很快,林醒距离梅花鹿只有仅仅十米左右的距离了。
林醒不能继续往前了,哪怕他动作再怎么轻,如果还要继续往前,那肯定是会被发现的。
不过,这个距离对于林醒来说已经完全足够了。
林醒犹豫着是用猎枪还是用长矛。
十米的距离,用猎枪的话,稳稳能干掉这只梅花鹿,但是用长矛的话,那就不一定了。
想了一会儿后,林醒决定还是用长矛。
因为林醒还想用这梅花鹿的皮毛做衣服,如果用猎枪,容易把梅花鹿的皮毛给弄坏。
林醒慢慢从背后拿出一根长矛,不用站起来,他趴在积雪地里,开始瞄准梅花鹿。
梅花鹿根本没感觉到危险来临,依旧还在低头刨草根。
趴在地上投掷长矛是需要技巧的,否则投掷出去的长矛杀伤力根本不够,好在林醒前世为了在丛林里狩猎,学习过这方面的技巧,所以根本不用担心。
林醒很快瞄准好了梅花鹿,整个上半身用力,带动手臂发力,狠狠将长矛朝着长矛投掷了出去。
咻!
长矛带着破空的声音,以极快的速度朝着梅花鹿飞了过去。
梅花鹿正在低头刨草根,虽然它反应速度很快,立刻意识到了危险的来临,可是根本来不及逃跑了。
扑哧!
长矛精准的刺穿了梅花鹿的脖子。
梅花鹿发出一声哀鸣,下意识的往前面跑了几步,但是也仅仅只能跑几步而已,下一秒,就一头栽倒在了雪地里,没动静了。
“成功了!”林醒立刻从雪地里站起来,来不及拍掉身上的积雪,立刻小跑过去查看情况。
梅花鹿的生命力还真是顽强,虽然被贯穿了脖子,不过胸膛依旧在起伏,还没有死,那双哀怨的眼睛就这么无辜的看着林醒。
“不好意思,物竞天择,为了填饱肚子我只能杀了你了。”林醒笑了笑,随后掐住了梅花鹿的脖子,就这么一捏。
咔擦。
梅花鹿的颈椎被捏断了,身子一抽,立刻就失去了生命迹象。
林醒满意的打量着这头梅花鹿,目测这梅花鹿估计也有一百多斤了,身上都是肥膘,尤其是那对鹿茸,格外的壮硕。
这么肥的梅花鹿,够家里吃上好几天了。
林醒抓住梅花鹿的四肢,腰部用力,轻喝一声,就把梅花鹿给甩了起来,抗在了肩上。
一百多斤说重也不重,说轻也不轻,林醒扛着梅花鹿往回走去,只是速度变慢了很多,也有些吃力。
“这副身体到底还是太瘦弱了,这要是前世的我,别说是一头梅花鹿了,就算是一头两三百斤的狗熊,我都能随便扛着走。”林醒咧咧嘴,心里忍不住有些抱怨。
抱怨归抱怨,林醒也只能咬着牙坚持,雪白的雪地里,留下了一串长长的脚印,还有从梅花鹿身上洒落下来的血迹。
冻死了。”
林醒穿着一件单薄的粗布麻衣,看着眼前被冰天雪地覆盖的山林,冻的瑟瑟发抖。
这个地方,是1958年的大兴安岭。
其实林醒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是个穿越者。
前世的他是个特种兵王,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为了掩护同伴撤退,不幸倒在了敌人的枪下。
本来以为死定了。
没想到再次睁开眼,他居然穿越了!
只不过他穿越后的处境有点惨。
这身体的原身只有15岁左右,出生在一个平民家庭。
他排名老二,上面有个姐姐,下面还有个妹妹。
原身的父亲喜欢酗酒,还有家暴行为,动不动就打骂他们,甚至有时候脾气上来了,还会动刀子。
有一次原身的母亲就因为做饭做晚了,就被他父亲用鞭子差点给活活抽死!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每时每刻都是折磨。
原身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于是带着母亲和妹妹逃离了那个家。
只不过离开家后,全家就没有了收入来源。
母亲身体不好,根本没办法出去做工。
妹妹年纪太小,也干不了活儿。
所以养活全家的重担,就落在了原身的身上。
于是,原身就只好来到了这大兴安岭,想着能不能打点野味回去,给家人填饱肚子。
这个年代,野外的野生动物还是很多的,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能打猎,所以说当个猎户养家糊口,也还是条活路。
“1958年,这个年代也太久远了吧。”林醒嘀咕道:“不过看在原身还算是孝顺的份上,打猎的活儿,我就帮你干了吧。”
如今正是冬季。
整个大兴安岭都被大雪覆盖,厚厚的积雪,一脚踩下去,几乎能淹没到小腿处。
而林醒穿的还是粗布麻衣,根本不能抵抗风寒,凛冽的寒风就像是刀子一样,在身上不断切割,冻的人骨头生疼。
林醒走到了一棵大树下。
在这颗树下,有一个非常简陋的陷阱。
这个陷阱还是林醒的前身布置的。
不过前身实在是没什么打猎的经验,这个陷阱布置的实在是太简单了,别说是抓猎物了,就是老鼠估计都抓不到。
“也幸亏是我穿越过来了,不然依靠前身这打猎的本事,全家估计只能被饿死了。”林醒有些好笑的嘀咕道。
在现在这个季节,大兴安岭大部分的动物都已经冬眠了。
不过还有一种猎物可以抓,那就是雪兔。
大兴安岭的兔子很多,而且兔子都不需要冬眠,在冬季,大部分的猎户都会选择抓兔子来填补食物的空缺。
林醒身为特种兵王,有过无数次的丛林生存经验,打猎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他掌握的诸多技能之一。
要抓雪兔,最好的办法就是布置陷阱。
因为兔子太狡猾了,而且这里积雪这么厚,兔子随便往雪地里一钻,就能消失的无影无踪,所以徒手抓兔子根本不可能,只能依靠陷阱。
林醒立刻环顾四周,寻找可以制作陷阱的工具。
大雪覆盖之下,周围除了森林之外,几乎已经见不到其他的动植物了。
不过,有树木就已经足够了。
林醒身手利索的爬上树,折下来了几根比较粗的树枝,然后又撕下来了一下树皮。
他把这些树皮揉搓在一起,就成了比较结实的绳子了。
接着,他把树枝和绳子绑在了一起,做成了一个简易版的陷阱。
这个陷阱并不复杂,只要把这个陷阱埋在雪地里,兔子经过的时候,触动了陷阱上的机关,绳子就会立刻弹出来,锁住兔子的脖子。
这个陷阱是以前林醒当兵王的时候经常用的,在丛林生存的时候,他就是靠着这一招抓那些小猎物来果腹。
不过,虽然现在陷阱是做好了,可是陷阱的位置该怎么放?
陷阱放的位置也很有讲究的。
大兴安岭这么大,陷阱这么小,放的位置不好的话,兔子踩不到陷阱,那这陷阱做的再好,也是无用功。
“哥......哥......”
就在这时候,远方隐隐约约听到了有人喊叫的声音。
林醒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
只见一个7岁左右的小女孩,背着一个小麻袋,正晃晃悠悠的朝这边走来。
她的身体太过于娇小了,积雪都淹没了她的大腿,导致她走起路来很缓慢,几乎是在积雪上爬行了。
而这个小女孩,正是林醒的妹妹,林依依。
“依依,你怎么来了。”林醒赶紧小跑了过去。
林依依的耳朵和小脸蛋都被冻的通红,咧嘴一笑:“哥,你在山上待的太久了,妈担心你肚子饿,让我给你送点吃的过来。”
说着,她打开了身后的小麻袋。
麻袋里装的是五六个菜团子。
冬季来临,大部分的野菜都已经冻死了,所以这样的野菜团子也是很珍贵的食物了。
林醒心中顿时一暖。
家里能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这菜团子,是母亲和妹妹根本舍不得吃的,却拿过来给他吃!
林醒连忙推了回去,摇摇头道:“哥肚子不饿,还是拿回去,给你和妈吃!”
“不行。”林依依倔强的摇头:“我和妈都不吃,哥你吃,吃饱了才有力气打猎。”
林醒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宠溺道:“那你就先收着,等哥打到猎物了,回去一起吃!到时候咱们吃肉,喝肉汤!”
“好!吃肉!我还没吃过肉呢!”林依依顿时开心的两眼放光了。
原身的父亲对这一家人极差。
说实话,原身的家庭条件虽然一般,不过肉总归还是吃得起的。
可是原身的父亲从没有给他们吃过肉,只准他们吃素菜,而且还不能吃多了,否则就是一顿毒打。
林醒笑了笑道:“那走吧,看哥怎么打猎!”
“好!我跟着哥!”林依依乖巧的点头。
林醒带着林依依,在森林里到处逛了起来。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找一个适合布置陷阱的位置。
这个位置,必须要是兔子的必经之地,只有这样,才能让兔子精确无误的踩在陷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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